为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复评暨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命名推荐活动。经过严格评选,全省14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咸阳市17个村(社区)上榜。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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