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头条  >  生活  >  通告:这些犬,禁养!!!
通告:这些犬,禁养!!!
2023年10月21日 12:11   浏览:5830   来源:掌上兴平

咸阳市养犬管理区禁止饲养

烈性犬名录通告

《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咸阳市养犬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予以通告。

一、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

1、比特犬;

2、土佐犬;

3、灵缇犬;

4、中国细犬;

5、藏獒;

6、意大利纽波利顿犬;

7、意大利护卫犬;

8、松狮犬;

9、英国马士提夫犬;

10、威玛猎犬;

11、中亚牧羊犬;

12、加纳利犬;

13、菲勒犬;

14、牛头梗;

15、法老王猎犬;

16、阿富汗猎犬;

17、德国牧羊犬;

18、爱尔兰猎狼犬;

19、英国斗牛犬;

20、秋田犬;

21、苏俄牧羊犬;

22、罗威纳犬;

23、大丹犬;

24、阿拉斯加雪橇犬;

25、澳洲牧牛犬;

26、昆明犬;

27、杜宾犬;

28、比利时玛利诺犬;

29、川东犬;

30、中华田园犬;

31、日本狼青犬;

32、阿根廷杜高犬;

33、大白熊犬;

34、圣伯纳犬;

35、沙皮犬;

36、可蒙犬;

37、高加索犬;

38、以及含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种。

二、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咸阳市公安局

咸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划定的城区禁养范围如下:


陇海货运线和文兴路以南 (不含划转西咸区域),渭城区朝阳四路以西,西宝高速公路以北,咸平路以东范围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全域。其他县市自行划定城区范围。

END

来源:咸阳公安
                   
西咸通                    
咸阳、西咸、西安、招聘、房产、车辆、二手、转让、生活服务、便民信息!关注《西咸通》便民服务零距离...
公众号

头条号
掌上兴平
介绍
掌上兴平、找房子、找工作、找车子、找对象、宣传推广...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