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8名(限女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为民服务情怀。
年龄条件: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文化程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户籍条件:彬州市户口。
家庭条件:无需利用上班时间照顾家庭。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4、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宜从事窗口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员从事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和咨询引导工作,采取定期轮岗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勤奋自律,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较强思维逻辑能力和一定写作能力;
2、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与应变协调能力;
3、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反应敏捷;
4、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窗口、行政审批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讲好普通话。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目测、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月11月12日(星期四)在彬州市政府网站、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网上信息渠道”)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目测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粘贴二寸彩照),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和相关应聘材料(材料清单附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二寸免冠彩照4张;应聘具体要求中的其他证件。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
彬州市市民中心四楼审批局政策法规科。
4、咨询方式
联 系 人:李 华
咨询电话:029-34922093 18628455990
(三)资格审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1月18日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审查情况和进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11月20日(星期五)到市民中心四楼审批局政策法规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5%。笔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职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5%。面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5%)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
3、考察
考察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考察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5%+考察成绩×1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确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信息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临时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薪酬: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试用期间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绩效工资人均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签订聘用协议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签订聘用协议后,用工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如需继续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重新聘用。本次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如愿继续参与招聘,经考核合格并具备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条件的,优先考虑。
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