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职业化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提高幼儿园园长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彬州市公刘幼儿园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彬州市教育系统。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幼儿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幼儿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幼儿园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幼儿,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正副校(园)长岗位工作经历;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存在师德禁行行为,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彬州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彬州市公刘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0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彬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彬州市公刘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
(3)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任职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应聘人选。
(四)笔试
笔试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理论及幼儿园管理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聘岗位数8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除外);达不到8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按照5:5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公式一次性生成,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
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获得表彰以及表彰层级确定排序),体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八)考察任用
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并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发文任命。
四、选聘工作纪律
为了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选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举报电话:029-34922703
本公告由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彬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